语音室教师职责
1、 课程教学计划外使用语音室,需提前2周向管理部门提交使用申请,经审批后方可使用。不得利用语音室设备进行除教学、科研以外的私人活动。
2、 提前对语音室教学环境进行检查,首次使用前进行操作学习,了解室内设备情况,熟练掌握利用教师端的控制台进行语音教学的基本操作。
3、 课前对学生进行针对学生语音室管理制度的教育,进行宣读讲解,提前按学生学号分配固定语音教学机位。
4、 上课教师需提前到岗,在指导教师未到岗前管理人员有权不让学生进入语音室。
5、 教学过程中不能长时间离开语音室,认真填写“语音室使用记录”,设备缺失或损坏等重要情况要通报实验室管理人员。
6、 不得擅自在控制台电脑上安装软件和改变室内的软、硬件环境配置。在本室电脑上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需经管理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使用。
7、 不擅自将语音室设备挪动、拆卸或带出语音室外。
8、 按规定教学时间结束课程教学,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延长教学时间。督促学生正常关闭教学设备,不先于学生离开语音室。
9、 协助实验室管理人员组织、指派学生对所用语音室进行卫生清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