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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课录播室教师职责

2017年11月30日 14:51  点击:[ ]

精品课录播室教师职责

1、  计划外使用录播室,需提前2周向管理部门提交使用申请,经审批后方可使用录播室。不利用录播室设备进行除教学、科研以外的私人活动。

2、  提前了解录播室环境及设备情况,首次使用前进行操作学习,熟练掌握录播室主控制台及相关设备进行录播教学活动的基本操作,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录播教学活动。

3、  课前对学生进行针对学生的录播室管理制度的教育,进行宣读讲解,提前设计、布置好录播教学活动的内容及组织形式。

4、  教师需提前到岗,在教师未到岗前管理人员有权不让学生进入录播室。

5、  教学过程中不能长时间离开录播室,认真填写“精品课录播室使用记录”,设备缺失或损坏等重要情况要通报实验室管理人员。

6、  不擅自在室内电脑上安装软件和改变室内的软、硬件环境配置。在本室电脑上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需经管理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使用。

7、  不擅自将录播室设备挪动、拆卸或带出录播室外。

8、  对本次教学活动中没有必要存储的影音信息要即时删除,以节省存储资源。

9、  按时结束教学活动,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延长教学活动时间。协助管理人员关闭设备,不先于学生离开录播室。

10、协助实验室管理人员组织、指派学生对所用录播室进行卫生清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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