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用户上网实名注册制度
为加强对我院校园网信息安全的管理,规范校园网用户上网行为,维护我院的安全和稳定,根据国务院信息办、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教育部等部门颁布相关网络管理条例和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申请入网的院内用户应认真阅读《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在学院网络管理中心网页下载《校园网用户入网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持有效证件(教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同填写好的《校园网用户入网申请表》交网络管理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届时用户在登记表上签字,网络信息中心给与分配上网账号及初始密码,开通网络。
二、用户需管理好自己的计算机安全和校园网登录帐号密码,由于帐号盗用产生的经济及法律问题由帐号拥有者负责。
三、用户若需停止校园网的使用,本人应到网络管理中心办理注销手续。退网时间从注销登记之日算起。退网手续应本人亲自办理不得他人代办。
四、注意事项:
1、 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执行国家有关互联网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积极配合实施实名注册制度,提供准确有效的注册资料。
2、 校园网用户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举报网络上的违法行为和违法信息。
3、 网络管理中心为校园网用户提供网络通讯服务,负责用户信息端口的正常运行。用户端的设备(如个人PC、网卡等)、系统由用户自己负责,若出现故障由用户自行解决。
4、 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以上所有规定,违反规定的用户网络管理中心有权停止其使用,终止其接入校园网络,情节严重的报学院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