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共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二级机构发展目标绩效考评实施方案》院党发(2016)7号文件和计信学院的《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制订。
第二条 采取院考核小组考核信息中心主任和副主任,信息中心主任和副主任考核网络信息管理人员的考核机制。
第三条 本办法的考核为网络信息管理岗位的考核,有教研岗位的双肩挑人员,教研岗位按学院考核办法执行。
第四条 考核时间、次数、考核成绩比例与院考核领导小组要求一致。
第五条 考核标准:见《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表》中评分标准,本考核办法作为《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延伸补充,只将本部门的考核结果报送院考核领导小组,最终考核等级由院考核领导小组评定。
第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信息中心主要领导负责解释。